全市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落实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982元,比上年增长15.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3%。农民人均纯收入11442元,在省内率先突破万元大关,增长16.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7%,实际增速高于城镇居民收入1.4个百分点。
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753.07亿元,比上年增长15.9%。实现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96.96亿元,增长24.6%,增速比上年回落7.1个百分点。
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支出597.49亿元,增长20.8%,较上年回落12.3个百分点。其中,民生支出456.66亿元,增长21.7%,占到一般预算支出的76.4%,占比较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