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宁夏财政部门将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
加快研究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税收体系,积极争取中央给予宁夏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税收制定权和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税收优惠权。根据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原则,合理调整自治区与市县的税种划分和分成比例,完善省以下财税体制。稳步推进“营改增”改革,适当简化税率,规范征收管理,将铁路运输业、邮电通信业纳入改革试点。加强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对执行到期的要停止执行,对未明确期限的要规定政策终结的时间节点,做到公平税负。加大预算信息公开透明力度,进一步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特别是要将“三公”经费公开作为重点,自治区要求区级部门二级以上预算单位2014年全部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所有县级以上政府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