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矿业总公司”)的通知,西藏矿业总公司质押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共计23,373,015股于近日全部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质押式回购交易情况:
参与交易的原股东 | 参与交易的证券公司 | 标的股份数量(股) |
西藏矿业总公司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5,873,015 |
西藏矿业总公司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500,000 |
合 计 | 23,373,015 |
具体内容见本公司2013年7月27日、8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临2013-005)、(临2013-006 )。
二、西藏矿业总公司于2013年12月16日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2月19日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解押手续,此次合计解押股份为23,373,01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1%。
截止本公告日,西藏矿业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84,212,24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7.69%,已累计质押股份 10,950,00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13.00%,占公司总股份的 2.30%。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