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张龙 刘国盛)昨日市检察院通报,2014年1月至11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民生民利领域职务犯罪459件561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85人;立案查办民生民利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459人,其中贪污罪139人,贿赂罪298人,挪用公款罪10人;立案查办民生民利领域的渎职侵权犯罪102人,其中玩忽职守罪35人,滥用职权罪54人。
据悉,查办的民生民利职务犯罪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近九成是大案。5万元以上的大案406件,占88.5%。查办处级以上干部的要案85人,占15.2%。
二是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占比重较大。查办农村基层组织人员205人,占36.5%。
三是涉农职务犯罪占近四成。支农惠农领域、征地拆迁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医疗卫生领域所占比重较大,其中支农惠农领域215人,占38.3%。
四是贿赂犯罪占五成以上。立案查办贿赂犯罪298人,占53.1%。
五是窝案串案较多,群体性犯罪较为突出。既有行贿人多头行贿或受贿人多头受贿的案件,也有合谋串通,共同贪污、挪用公款的案件,案件关联性较强。
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继续把维护民生民利放在首位,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出发,加大查办和预防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确保惩防实效。欢迎市民登录重庆市检察院法律监督网”www.cqjcy.gov.cn/home.asp及官方微信“重庆检察”cqjiancha,对涉及危害民生民利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举报。 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永川区委原常委董乃军被双开
董乃军在担任蔡家组团管委会主任、北碚区建委主任、永川区政府副区长和永川区委常委期间,涉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据重庆市纪委消息:经查,董乃军在担任蔡家组团管委会主任、北碚区建委主任、永川区副区长和永川区委常委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收受礼金。董乃军的上述行为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重庆市纪委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董乃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据重庆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