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四部门近日对外发布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消费者购置新能源汽车继续执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
在此前的3年间(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国家相关部门已实施了新能源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根据有关规定,已列入国家《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才能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截至目前,我市列入上述目录、符合优惠政策的新能源汽车达200多款。
这200多款新能源汽车中,既有长安、力帆、小康、北汽银翔等车企制造的乘用车或商用车,也有恒通、穗通、五洲龙、盛时达等车企制造的客车、货车及专用车。整体来看,我市各主要车企均有数款至数十款新能源车型,可享受购置税优惠政策。
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购置税优惠政策将提供实实在在的利好。长安汽车相关人士介绍,以逸动EV300为例,高配版市场指导价在20万元左右,而免购置税能为消费者节省近2万元。
据了解,从2018年1月1日起,新能源车要列入“目录”,在行驶里程等方面须达到的条件将比以往更为苛刻。有业内人士指出,此前已纳入补贴范围的新能源车企占据了先手,但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激烈,换代速度比传统汽车快1—2倍,重庆车企应投入更多力量进行新能源核心技术研发,绝不可满足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