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重庆市委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统一领导,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6592件,立案3861件,同比上升32.5%;结案3858件,处分4351人,其中厅局级干部34人、县处级干部478人。立案查处市管干部53人,同比上升103.8%。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2016年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50个,处理党员干部627人,处分358人。通报曝光近年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64个、871人。
不断深化政治巡视。制定《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建立配套制度,完成53个市级部门(单位)、12所高校和4家国企党组织巡视,发现突出问题576个,提出整改意见534条;发现涉及246名党员干部问题线索,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立案审查121人。全市38个区县和万盛经开区全部开展巡察工作,初步形成巡视巡察监督联动机制。
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将63家市级部门纪检机构整合为39家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实现对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及正厅局级事业单位派驻监督全覆盖。督促和指导区县纪委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实现区县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
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市纪委对违反换届纪律的信访举报件,先后分6批向区县纪委集中交办,对查实的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46批次、5874人次。
突出“微腐败”防治。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1001个,处理党员干部1443人,市纪委先后20次通报曝光典型问题80起130人。加大扶贫领域问题查处力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196件332人,通报曝光33起典型问题。全面推行村干部及直系亲属享受惠农惠民政策“十公开”制度。
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函询、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处理7057人,占54.3%;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4104人,占31.6%;给予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1681人,占12.9%;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156人,占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