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不少市民出行,都会使用各种各样的打车软件,叫一辆网约车去往目的地。不过对于家住渝北新牌坊的市民赵先生来说,一次两个多月前的叫车经历,却让他在2月8日这天遭遇了一张天价行程单——短短3.1公里的行程,却被要价40838.66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司机接错人,让乘客取消订单
“看见这笔费用,我自己都笑出了声。”2月8日上午,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与赵先生取得了联系,他将行程费用的页面截图发给记者,直言不可思议。据他介绍,这次行程是去年11月13日开始的,当天晚上22点左右,他从重庆北站,通过“易到”打车软件叫车,准备去往新牌坊。没过多久,一辆渝D牌照的白色标致408轿车接了单,司机谭师傅当时在黄花园附近。
不过等待了许久,赵先生都没有等来这辆轿车。在与谭师傅的电话沟通中,对方称已经接到了一个人,并去往目的地。“我告诉他应该是把人接错了,他说让我自己取消订单。”赵先生当时没有同意,认为订单出问题并非自己的过错,他还是要求对方来接他。而谭师傅没有再去约定地接赵先生,无奈之下,赵先生只好打出租回家。
当晚,赵先生将这一情况投诉给易到客服,对方进行记录之后,表示会进行调查处理。到了第二天,易到工作人员回电话表示,会对谭师傅的情况进行处罚。赵先生于是追问具体处罚结果是什么,对方在电话中并未告知,表示之后会给予答复。
二十天过后,订单却起步计价
在等待易到给予答复的同时,赵先生时而也会使用易到APP网络约车,大约半个月后,他接到了易到对于谭师傅的处理结果——罚款500元,并学习一段时间。
不过在整个过程中,这笔订单也一直没有被取消,直到12月3日那天,赵先生收到一条信息。在这则信息中,易到提醒赵先生11月13日的那笔订单已经由谭师傅开始起步计价。
和众多打车软件相同,易到上约车之后,有司机接单应答,待司机到达制定地点将乘客接到后,由司机确认起步,随后软件将根据约定费用进行计价。到达目的地后,司机确认到达,软件根据乘客绑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扣费。最后,乘客可根据司机的具体服务,进行评价。
“我没有太当回事,毕竟他没有接到我,接了单对于我没有任何意义。”赵先生没有在意,毕竟这笔订单存在问题,谭师傅也受到了易到做出的处罚。但对于谭师傅的用意,赵先生不得而知。
“行程”终到站,竟要付四万多元
虽然赵先生没有当回事,但软件却依旧在进行计价。直到66天后,这次“行程”走到终点。2月8日上午,赵先生收到行程结束的消息,打开易到APP,把他吓了一跳——他需要支付40838.66元的用车费。
记者通过赵先生的个人账户发现,由谭师傅完成的此次“行程”中,共行驶3.1公里,用时1598小时13分钟(从2016年12月3日19点03分至2017年2月8日9点16分,即66天15小时13分钟,记者注),费用总计40838.66元。刨去赵先生此前预存的230.05元,他还需要支付40608.61元。
查看明细,这笔天价用车费包括起步费9元,时长费28767.9元,里程费1.76元,夜间服务费12060元。按照易到的解释,夜间服务费为23:00至次日5:00之间的用车收取的费用。
对于这笔用车费,都没上过车的赵先生自然不会认可。但他也有些担心,如果这笔费用他不去支付,是否会影响个人信用问题。
易到愿取消订单退回费用
2月8日上午,记者从赵先生那里得到了谭师傅的电话,希望向他了解一下为何会在12月3日对那笔争议订单开始起步计费。11点22分电话接通后,记者向谭师傅表明身份后,对方直接挂断了电话。
随后,记者通过易到APP,与在线客服取得联系,核实了记者的身份后,对方表示将在两个小时内与记者取得联系,了解事情经过。中午12点44分,易到的工作人员给记者打来电话,记者将赵先生注册用户时使用的手机号告诉对方,对方表示将在事情调查清楚后,再与记者进行联系。
截至2月8日18点,记者暂未接到对方工作人员的电话,回拨当时联系的号码,提示只能呼出不能呼入。
下午,记者与赵先生联系,他表示易到工作人员也用相同的电话号码与他联系了。“那个司机给易到说,是车坏了导致接单出了问题。”赵先生称对方表示,将为他取消订单,并将已经结付的230.05元退回账户,并补偿100元的优惠券。赵先生表示拒绝,在他看来,当前首先希望能够得到易到的一个说法:“从当初第一次投诉时到现在,为何会出现这一情况,为何存在费用异常时,没有及时发现。”
对于赵先生的诉求,易到工作人员回复表示,将反馈给相关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重庆康渝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晔律师认为,民事法律行为本身就应该贯彻诚实信用和等价有偿的原则,本纠纷中,既然原有的客运合同关系并没有达成,那么无论从何种角度看,易到公司都没有任何理由再行收取费用,何况这样的高额费用本身也违背了正常的生活逻辑。
重庆网约车新规:因驾驶员而中断服务的,乘客可拒绝支付车费
去年12月21日,《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后简称“办法”)公布施行。在办法中提到,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布服务监督电话,指定部门或者人员受理投诉;建立24小时服务投诉值班制度,接到乘客投诉后,10日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乘客。
对于赵先生遇到的情况,办法中也有涉及——乘客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绝支付车费;已经支付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退还:(一)未经乘客同意搭载他人的;(二)租乘的网约车发生故障,乘客不再租乘的;(三)由于网约车驾驶员原因中断服务的。
此外,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提供经营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运营服务标准,不得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不得违规收费,不得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