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日零时起,我市长江、嘉陵江、乌江、大宁河等117条河流正式进入2018年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根据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对长江禁渔工作的统一部署,全市渔政机构会同公安部门统一于2018年3月1日上午9:00开始,在禁渔区水域组织开展了同步执法巡航检查或水陆综合执法巡查。
全市渔政机构和公安机关3月1日上午共出动67艘公务执法船艇、560余名执法人员,联合巡航禁渔水域1500余公里,检查了渔船禁渔期集中停泊、网具封存、渔民上岸、群众志愿者护渔行动等有关情况,还检查了涉渔餐饮场所的广告宣传、水族缸、菜单等,在公共场所张贴了禁渔通告,向市民、渔民、餐饮企业从业人员等群体发放了禁渔宣传资料。
禁渔期间,全市渔业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多措并举,严格禁渔管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一是加强对渔民、餐饮业主和社会公众的政策法规宣传,念好禁渔管理的“紧箍咒”;二是发挥基层组织、渔民群众、社会志愿者等等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群防群治网络,畅通社会公众举报投诉渠道,筑好禁渔工作的“防火墙”;三是强化联动执法办案,持续组织开展代号为“零点行动”的一系列“打团伙、端窝点、斩链条”的专项打击,加强渔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调,争取起诉和宣判一批非法捕捞的大案、要案,扩大宣传教育、震慑警示效果,用实际行动助推我市绿色发展,保护好长江流域和三峡库区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