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李华)昨日,记者从市旅游局获悉,重庆市旅游投诉中心近日成立,该中心是省级旅游投诉中心,目前尚在组建阶段。
据了解,根据《旅游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据介绍,该投诉中心是市政府按照《旅游法》设立的统一受理旅游投诉的专门机构,将与现在的重庆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合署办公。
“等这个投诉中心组建完毕开始运作以后,不再只有旅游局一家来处理涉旅投诉,该中心会根据涉旅投诉事件涉及行业,交由相关部门来处理。”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例如旅游交通方面的投诉将转交交通部门处理,价格方面的投诉将转交物价部门处理。
此外,该中心还会督办投诉的调查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