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李强)去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和阶段性成效。但是,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有的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攻坚战”和“保卫战”,现对我市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曾维宽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2012年2月以来,曾维宽以其子名义投资入股煤矿,并长期参与经营活动,构成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曾维宽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经重庆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给予曾维宽开除党籍处分;重庆市水利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的相关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涪陵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巴渝都市报社党委书记、社长高政大操大办问题。高政先后邀请部分区级部门、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和企业老板等人员参加女儿婚宴,并于2014年8月15日、16日和9月7日,分别在涪陵、垫江为女儿操办婚宴33桌。调查期间,高政夫妇按规定清退了其中162人所送礼金91000元。经涪陵区委研究,免去高政同志的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巴渝都市报社党委书记、委员、社长职务;经涪陵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高政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巫溪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委副主任高发明等人违规接受吃请、娱乐活动问题。2015年1月2日,高发明与县教委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刘田、计划财务基建科科长靳礼平等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或提供的娱乐活动。经巫溪县委、县政府研究,免去高发明同志的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委副主任职务;经巫溪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高发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巫溪县教委免去刘田、靳礼平同志的相关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