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指控,管串系原重庆市万州区串通滚装运输集团公司董事长,2003年1月,管串等人通过串通投标取得重庆市云阳县新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经营权,后成立云阳县森发食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森发公司)。
2004年下半年,管串出资收购森发公司部分股东股份,并控制了该公司。为了垄断、非法控制云阳新县城的猪肉销售市场,管串等人网罗、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对云阳新县城猪肉销售市场进行巡查,对市场上不是由森发公司屠宰的猪肉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予以收缴,并大肆进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不仅如此,该涉黑团伙还垄断云阳周边搬运、碎石供应等市场。在重庆云阳长席子码头搬运市场,管串等人以其所有的云阳县兴云港埠开发有限公司为依托,规定菜农在长席子码头下货必须由码头搬运工搬运,并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迫菜农接受搬运服务,终致一名菜农任某被活活打死。
在云万高速路的碎石供应市场,管串等人强行与云阳县栖霞乡、云洞乡等地碎石厂签订碎石买卖合同,并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在交通要道擅自设卡拦截其它向高速路运碎石的车辆,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此外,管串还以云阳磐石城宾馆和串通休闲会所为据点,组织多名妇女进行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
检方认为,管串等人以森发公司、兴云公司为依托,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故意杀人、寻衅滋事、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并非法获取了上千万元的经济利益,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遂提请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强迫交易罪、组织卖淫罪、非法买卖枪支罪等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因案情复杂,涉及人数较多,预计庭审将持续8天。(责任编辑:陈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