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消息:(记者汤寒锋)新建学校要远离主干道,单办的小学、初中班数不超过30个班,6大功能室要配备完全……昨天,我市(重庆,下同)出台了《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对小学和初中学校的办学条件作出标准化规定。
市教委表示,这是我市首个对学校的选址、规划、装备、设施等全面规范的新标准。目前,全市约有60%的学校能达到这一标准,我市计划在2015年争取80%的学校达标,2020年基本实现所有学校标准化。
学校选址
新建学校不邻娱乐场所
《标准》对义务教育学校的选址作了明确规定:应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清新、阳光充足、排水通畅的地段,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同时要求,学校教学区与铁路的距离不得小于300米,与城市干道或公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80米。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及通航河道等不得穿越校区。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市部分中小学校,特别是主城老城区的学校,在选址上可能难以达到这个标准。”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对已建成的老学校不强作要求,但新建的中小学校务必要求按这个标准执行。
按照标准要求,义务教育学校在其主要出入口的位置都要便于学生入学,以利于人流迅速疏散。最好不要紧靠城市主干道,同时校门外侧要留有缓冲地带和设置警示标志。
学校在要校园中心广场或主要运动场等显要位置设置旗杆和旗台。校园都必须要有围墙,沿主要街道的围墙应有良好的通透性。
办学规模
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应该保持适度规模。《标准》规定:单办的小学、初中班数一般不超过30个;完全中学初中部班数一般不超过18个;九年一贯制学校班数一般不超过45个。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鼓励各地探索小班化教学。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校点布置不均、校际之间存在差距,我市还有部分学校存在着大班额现象,其主要集中在三峡库区人口密集城镇。目前市教委正在进行专项治理,力争在2015年前基本消除大班额现象。
《规定》还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办学规模作出要求,除了执行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相关标准外,寄宿制小学每增加1名寄宿生,增加占地面积1平方米、校舍面积4.5平方米;寄宿制初中每增加1名寄宿生,增加占地面积1平方米、校舍面积5平方米。
设施设备
配备六大功能室
《标准》要求中小学校必须配齐各学科教学仪器设备,还要配备六大功能室器材设备,以保证开足开齐各门课程。必开的功能室包括:音乐、体育、美术、卫生、综合实践(劳技)、科技活动等。
《标准》还要求每校至少建好一套校园网络系统和一套校园安全监控系统,每班建好一套"班班通"设备。同时,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机比达到12:1。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电子阅览室、校园网络系统设备等都要达到规定的配置要求。
其中规定,学校要建有藏书室、师生阅览室,规模较大学校则建有图书馆。12个教学班以上的小学、初中生均藏书达到15册以上,12个教学班以下的小学、初中生均藏书达到20册以上。电子图书(含电子期刊)按纸质图书总量的30%配置。每年新增图书比例不少于藏书量标准的1%。
师资配备
寄宿制学校增加老师
为方便农村孩子接受义务教育,我市在全市农村地区大力推广宿舍制学校,由于学生寄宿之后需要生活老师的管理,造成农村寄宿制学校的生活管理老师缺口大,以致不少学校的任课老师在放学之后还要承担学生的生活服务工作。
为解决这一尴尬,《标准》首次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增加教师编制,其规定:实行寄宿制的义务教育学校,200名以下住宿生可核定附加教师编制2~3个,200名以上的每增加150名住宿生可增加教师编制1个。
《标准》还规定了单设初级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寄宿生200名以上)配备专职卫生保健工作人员1名;中心小学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工作人员1名,以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责任编辑:刘若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