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端午节期间风清气正,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6月14日,市纪委通报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交通监控指挥中心主任张毅等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2016年1月至2017年11月,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交通监控指挥中心主任张毅和副主任孔小康、但伟、阮业猛违规设立“小金库”,向中心民警和文职人员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共计20.23万元。张毅安排民警使用“小金库”资金违规向市公安局警令部指挥中心等业务往来单位的罗强、张攀、赖佳、袁泉等16人公款赠送礼品礼金共计1.8万元;先后2次公款报销私车保养费共计0.121万元。此外,张毅、孔小康、但伟、阮业猛及内勤民警陈亮等人多次使用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共计0.8万元,多次接受基层交巡警支队吃请并收受红包礼金共计1.67万元。
2018年4月,张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孔小康、但伟、阮业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罗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亮、张攀、赖佳、袁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收缴,其余相关人员分别受到处理。交巡警总队副总队长郭斌、总工程师封胜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