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将一面“秉公执法 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
【中国网-传媒经济】重庆消息 7月22日上午,市民李兵将一面“秉公执法、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重庆市武隆县交巡警大队事故预防及处理中队民警杨小佳手中,对民警杨小佳在处理2014年2月14日羊角水泥厂路段交通事故一案表示充分的肯定和赞扬,特赠一面锦旗表示谢意。
据了解,2014年2月14日,驾驶人杨小明(化名)酒后驾驶车牌为渝G957XX号小型越野车从白马镇经319国道往武隆县城方向行驶,于当日19:24分车行至羊角镇水泥厂路段时,追尾撞上前方同车道余永(化名)驾驶的渝GH65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而后该越野车又驶向对向车道与李兵驾驶的渝GG56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以及车辆不同程度损毁的惨痛结果。
由于肇事车辆驾驶员杨小明为酒后驾驶机动车,保险公司对该起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法做出拒绝赔偿决定,从而给事故的后续处理工作带来不小麻烦。为保证事故中伤者能得到及时救治和合理赔偿,避免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消除信访隐患和不和谐因素,民警杨小佳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热情服务”的原则,时时处处为当事人着想,提高办案效率,达到事半功倍效果,有效减少了该起事故处理因损害赔偿“久拖不决”的问题。
事故发生后,杨小佳同志在迅速开展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原因分析和事故责任认定的同时,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召开调解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开办案流程,注重调解技巧和调解方法,针对事实和当事人纷争的焦点,将其顺利引导到法律政策的轨道上来,对事故进行剖析,并提出具体适用的条款和法律依据,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多次协调,最终让已经治愈出院的李兵夫妇得到了合理的赔偿。
手握着“沉甸甸”的锦旗,杨小佳同志坦然地表示:“作为工作在基层第一线的事故处理民警,自己只是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了我们广大交通民警应该为老百姓做的一点事,群众的肯定就是对自己最大的鼓励。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立足事故调解,平等待人,以理服人,不畏权势,不徇私情,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用自己的行动努力践行群众路线。(本网记者安兴军 通讯员陈孝波 穆师节 钟熙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