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李华)前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对外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办法》)。《办法》从定位、运价、准入门槛、经营行为等方面予以规范,指出网约车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接入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不得接入除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之外的其他营运车辆或非营运车辆(私家车包括在内)。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或拼车、顺风车等名义提供运营服务(即私家车拼车不能以盈利为目的)。
对此,重庆市交通执法总队直属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重庆时报记者,我市一直明确禁止私家车接入专车软件参与经营,对私家车以“专车”或“拼车”名义从事非法营运行为严处重罚。
“在本次发布的《办法》中对网约车的经营者、驾驶员,以及网约车使用性质等都予以了规范。”该负责人说,这将有利于市场的规范和有序运营。
据了解,今年6月,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联合市运管局、市公安局出管支队共同约谈了滴滴专车、神州专车、Uber等打车软件平台负责人,明确指出私家车接入有关专车平台和租赁车配备驾驶员擅自从事道路客运服务是违法行为,禁止有关专车平台接入私家车参与道路运输经营。约谈后,多家商业打车软件平台运营企业规范自身行为,并逐渐清理整顿平台中的私家车辆。
据了解,截至9月底,交通执法直属支队今年共查获以“专车”、“拼车”等名义从事非法营运车辆110余台,对于被查处的违法车辆均严格按照3万至10万元的标准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