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12月13日讯 重庆保监局近日发布公告称,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人寿重庆分公司”)因委托未持有《展业证》的53名保险营销员销售保险和虚假列支费用118190元遭到处罚。
经查实,民生人寿重庆分公司2012年期间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 委托未持有《展业证》的53名保险营销员销售保险。其中17人有销售业绩,涉及保费191997.26元,支付佣金21477.16元。
2. 虚假列支费用118190元。虚列差旅费、宣传费、招待费等费用71390元,实际为购买提货卡、礼品费用;虚列员工差旅费46800元,实际为支付外单位人员旅游费用。
重庆保监局决定对民生人寿重庆分公司警告并罚款1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