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12月14日10时15分讯 重庆市微型企业缴纳社保和参加会展都将获得财政补助。记者今日从重庆市财政局获悉,近日重庆市财政连续出台了助力微型企业发展的好政策。
2000万补助微企缴纳社保
记者从重庆市财政局获悉,为鼓励微型企业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经市政府批准,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出台了《关于做好微型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对微型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5个百分点(其中:养老保险费3个百分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各1个百分点)的补贴,政策执行期限为2013年9月至2014年12月。为此,市财政将安排2000万元的就业专项资金支持该项政策的实施。
微企参加会展可获50%的展位费补助
此外,微型企业参加会展也将获得财政补助。重庆市财政局介绍,凡是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参加市内外与本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会展活动,提交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按照微型企业实际缴纳的展位费,市财政给予50%的补助,每户微型企业每次补助不超过1万元,每年最高可享受3万元的展位费补助。
其中一人还可享受往返交通补助。交通补贴将按照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参加市内会展活动,每户微型企业每次最高不超过500元,每年最高可享受1000元的交通费补助;参加市外会展活动,每户微型企业每次最高不超过1500元,每年最高可享受3000元的交通费补助。
对于符合条件的会展公司,在市内举办的300个标准展位(每个展位不低于9平方米)以上、参展微型企业200户以上、展期2天以上的微型企业会展活动,可按照参展微型企业不高于500元/户的标准,申请享受会展补助。
微型企业会展补助申请经审核通过并确定补助金额后,将做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市财政将拨付补助资金,微型企业会展补助资金原则上每年兑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