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李华) 昨日是市公安局推行市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首日。不过,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不少人没有带齐申办材料而无法办理。
按照规定,如已办理居住证的,持《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未办理居住证的,持本人《居民户口簿》和居住地住址证明。其中,到期换领的还须持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对于“居住地住址证明”,主要指以下材料之一:自购房屋居住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租房居住的,提供租房合同;寄住、借住的,提供寄住、借住房屋房主的《居民户口簿》;在学校集体宿舍居住的学生,提供学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