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陕西省省委书记赵乐际、省长袁纯清的直接关心和支持下,在陕西省省委宣传部部长胡悦、副省长郑小明的亲自主持下,陕西省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完成了省直文化单位体制改革文件制定、改革方案的审定等工作。目前,涉及14家主要省直文化单位的体制改革工作正在顺利推进,以“事转企”为重点的转制主要工作预计在10月底基本完成。
在30年的改革开放进程中,一次次实践、一步步探索、一天天积聚力量的文化体制改革,终于在新中国建立60周年全面提速,这是向祖国献上的最好礼物,也是陕西省文化体制改革历程中值得记住的一年。
今年2月下旬,陕西省文改办制定贯彻落实国办发〔2008〕114号的实施意见。3月下旬,副省长郑小明带领由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财政、人保、编办等部门组成的考察组,先后对苏、浙、湘三省进行了考察学习。考察期间,通过实地了解、座谈等多种形式,对三省文化、广电、出版单位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详细调研,形成了《苏浙湘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考察报告》。《考察报告》的主要内容,特别是其中关于推进陕西省文化体制改革的建议和意见得到省委书记赵乐际、省长袁纯清和省委宣传部长胡悦的充分肯定,并要求抓紧推进和实施。3月下旬,郑小明先后主持召开了陕西文化界知名人士和艺术家座谈会,听取对发展陕西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意见和建议。
在调研的基础上,按照中央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意见,参考外省经验并结合陕西省实际,4月初,研究拟订了《关于加快推进省直文化单位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稿)。由于文化体制改革具有不同于其他领域改革的特殊性,因此,在起草文件的过程中非常慎重,特别是对改革中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人员分流安置、身份转换、社会保障、经费投入等重要政策,多次征求人保、财政以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反复沟通协调。期间,胡悦、郑小明还就有关重要问题多次向赵乐际书记、袁纯清省长汇报,确定了推进改革的重要原则,为最终制定一些突破性政策和措施奠定了基础。从4月初文件初稿形成至最终定稿,先后召开了20多次会议,研究协调,修改完善。经省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省直文化单位体制改革的意见》;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省属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省属经营性文化单位考核暂行办法》和《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变动管理暂行办法》等三个配套文件,形成了指导陕西省省直文化单位加快推进体制改革的政策性文件。同时,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了《关于金融支持陕西文化产业做强做大的指导意见》,以支持转制单位今后的发展。
今年5月中旬,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同志在陕西省调研时,明确提出陕西省省直文化单位体制改革要在10月底前完成。改革时间紧,任务重。因此,在《实施意见》及其三个配套文件出台后,胡悦主持召开了省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会议,传达贯彻李长春同志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安排部署改革工作,排出了推进改革的时间表。
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属文化单位也都充分认识到当前文化体制改革所面临的良好形势和机遇,均表示要抓住机遇,加快改革,争取“早改早受益”。各单位分别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制订改革实施方案。在制订方案的过程中,要求各单位要紧密依靠职工,广泛发动职工,积极参与改革方案的讨论和制订,向职工深入宣传改革政策,特别是宣传陕西省制定的政策和措施,争取职工的理解和支持。
今年6月底至7月下旬,在各有关部门和相关文化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经多次协调沟通和反复修改,省演艺集团、广播产业集团、电视产业集团的组建方案和广电网络、出版集团、发行集团的改制实施方案和西部电影集团深化改革方案全部制订完毕。8月上旬,郑小明主持召开会议,集中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省演艺集团、广播产业集团、电视产业集团、广电网络、出版集团、发行集团等省直文化单位的改革实施方案。9月17日,胡悦主持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西部电影集团深化改革方案。目前,涉及14家主要省直文化单位的体制改革工作正在顺利推进,以“事转企”为重点的转制主要工作预计在10月底基本完成。
这次省直主要文化单位改制分三种类型:一是以现有省歌舞剧院、省乐团、省杂技团、省民间艺术剧院、省京剧团、陕西人民艺术剧院、西安人民剧院、省演出公司等8家单位的资产为基础,转企改制,组建陕西演艺集团。二是将陕西广播电台、陕西电视台中能够进行市场运营的资产和业务剥离,与目前已有的产业公司整合,分别设立独立运营的陕西广播产业集团和电视产业集团。三是对广电网络公司、出版集团、新华发行集团和西影集团,主要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内部人事、分配等机制和管理制度改革,激发活力,加快发展,做大做强文化产业。
以上14家单位改制共涉及总人数为1.2万人,其中已离退休人员2803人,符合提前退休人员2282人,改制后在岗人员7104人。
考虑到陕西省文化单位人员包袱重、市场化程度不高以及实力较弱等实际困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特殊性,为减轻改制文化单位负担,在制定改革文件和改制方案过程中,始终坚持一条原则,即“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确保职工既得利益不受影响,使“老人”的收入不减少,而且还要适当增加,让“新人”看到改革带来的好处,积极参与改革。在用足用活中央有关文化体制改革政策的同时,通过必要的经费投入支付改革成本,支持建立一个有利于改革发展的好机制,促进文化单位又快又好发展。(责任编辑: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