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友邦律师事务所熊旭律师
西部新闻网讯(记者 夏思 刘青)记者新近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校园砍人案于日前正式宣判。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朱某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其有期徒刑14年。
2014年5月12日,被告人朱某因恋爱纠纷闯入进入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女生宿舍,用水果刀刺伤该校女大学生熊某与其室友简某,在全国高校及社会各界引起广泛影响。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律师提出“朱某有犯罪中止等情节,要求从轻处罚”的意见,但法院未予采纳。作为本案被害人熊某委托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和受害人代理人,北京市友邦律师事务所熊旭律师向法庭提出,被告人未获得被害人谅解且其行为不具有犯罪中止等从轻量刑情节,应当依法从重处罚。他认为,对被告人依法从重处罚既是对被告人主观恶性的深度改造,又是对其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和社会影响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
被害人熊某委托熊旭律师向关心支持本案的各界人士表示感谢,她将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针对本次判决结果,接下来是否提请检察院抗诉,熊旭律师表示将综合考虑后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