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权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91项,开展4次专题询问、30次专题调研,检查26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确保了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安排要求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体现和及时贯彻。
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方向,从人大工作定位和特点出发,全面部署、统筹安排,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人大工作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建立完善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改革工作制度机制
积极推进人大各项工作创新发展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之一。其中,在改进预算审查监督方式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先后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
省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马洪滨介绍说,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省人大常委会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办法》,规范了报告的时间、内容和程序。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全国第一部规范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审计整改工作的地方性法规,促进了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建立了计划预算审查咨询专家制度,遴选聘任了26名专家,为省人大及财经委员会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决算提供咨询意见。同时建立和完善了向人大代表通报预算编制情况、听取人大代表和专家意见、人大代表参加财经委员会预算初审会议等8项具体制度。
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近年来,由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牵头开展的“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已经成为对我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有重大推动作用的大型活动。
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祁永安告诉记者,这项活动丰富了人大的监督形式,使人大监督落到了实处。近五年来,先后围绕“饮用水水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节能减排”“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城乡垃圾处理”这几个主题开展了活动。既宣传了环保工作,增强了人们的环保意识,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了监督和促进。
与此同时,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全省环境保护和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针对污染防治和环境隐患排查、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环保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整改落实。针对群众关注的固体废物污染热点问题,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对全省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进行调研,助推全省湿地保护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