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对工业优秀新产品进行奖励
获评特等奖的产品将奖励300万元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中国制造2025甘肃行动纲要》,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甘肃省工业优秀新产品奖励暂行办法》,明确将利用省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甘肃行动纲要)专项资金,对甘肃省工业优秀新产品进行奖励,获评特等奖的工业新产品将奖励300万元。
根据《办法》,甘肃省工业优秀新产品奖每年由省工信委联合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下发通知进行集中申报,由申报单位到当地工信部门、省级有关行业协会申报,经市(州)工信部门、省级有关行业协会审核合格、填写推荐意见后统一报送至省工信委。申报的工业新产品应在评选年度前三年内研发,凡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开发研制的,并按照《甘肃省新产品备案管理办法》要求通过省工信委备案的新产品,以及填补省内空白,具有良好经济效益,能够有效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工业产品新品种等十类产品均可以申报。
甘肃省工业优秀新产品奖分四个等级,特等奖奖励300万元,一等奖100万元,二等奖50万元;三等奖20万元。获奖的工业新产品应在设计、制造技术上有重大突破,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主要技术和经济指标达国际领先水平。特等奖产品需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工业产品新品种,年销售收入3个亿以上。(记者 范海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