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选拔的职<--ADV_CONTENT-->位及数量
公开选拔10名副市(州)长人选。
二、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1、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省市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中央在甘单位)任正县(处)级领导职务满1年以上和任副县(处)级领导职务满4年以上的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包括中央在甘企业)任相当于正处级职务满1年以上和任相当于副处级职务满4年以上的管理人员;
4、身体健康。
任现职级年限截止2011年7月1日。
三、公开选拔程序
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党委(党组)推荐、经历业绩评价、笔试、面试、差额考察、确定人选及公示等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从8月1日开始,8月10日截止。报名工作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省直部门(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在甘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并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登记表》相关栏目中签注意见,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党委(党组)推荐。在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省直各部门(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在甘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审查把关的基础上,由党委(党组)集体研究,以正式文件推荐上报省委组织部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
3、经历业绩评价。经组织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填写《个人信息采集表》,并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查确认后,报省委组织部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委托中组部考试测评中心邀请有关专家对应试者的任职经历、学习经历、工作业绩、奖励情况和现实表现进行封闭式评价,并形成经历业绩评价得分。
4、笔试和面试。省委组织部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笔试内容以《全国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考试大纲》为准,笔试试题按照市(州)党政领导干部的岗位要求,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素质、领导能力和胜任特征与拟选拔职位的匹配程度。笔试结束后,依据应试者的经历业绩评价得分、笔试成绩之和,按面试人数与公开选拔数量的一定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
5、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依据应试者的经历业绩评价得分(占35%)、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5%)三项合计得分,按照考察人数与公开选拔数量的一定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确定考察人选时,同等条件下对具有经济管理经历、熟悉工业生产的人选优先给予考虑。
6、差额考察。省委组织部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7、确定人选及公示。省委组织部依据应试者的经历业绩评价得分、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人选建议名单后,提请省委研究确定人选,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示。
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学历证书、任职文件、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按附件式样自制,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并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五张(其中三张贴于报名登记表上)。
为了确保公开选拔工作的公开、公正,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监督部门对公开选拔工作的全过程实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举报。 (责任编辑: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