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方面的突破
《意见》根据推动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在推进国企改革、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创新投融资方式、建立统筹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科技创新和人力资源支撑的体制机制、培育社会组织发展、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以及对外开放等8个方面取得新突破。
把兰州打造成西北地区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设目标
《意见》明确,围绕把兰州打造成西北地区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设目标,抓好银政、银企对接,积极拓宽银行信贷投放出口,争取国有商业银行对我省重大项目贷款需求的支持。积极配合国家完成并实施好兰州——西宁经济区发展规划和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积极发展跨省区的区域经济合作,推进关中——天水经济区、兰(州)西(宁)经济区建设,加强与关中、成渝、乌昌、西格、宁东等区域的经济技术合作,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促进区域共同发展。
建立“无水港”、保税物流园区
以我省3个统筹城乡发展一体化试点市和11个新农村建设试点县为重点,继续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和新一轮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兰州市、金昌市、嘉峪关市要通过试点率先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兰州“创新型”城市建设,力争建成以兰州——白银核心经济区为中心的科技创新聚集区。创新“兰洽会”举办模式,将其打造成在国内外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对外开放、合资合作战略平台。建立招商引资督查、考核和激励机制,加强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提高资金到位率。积极推进兰州等条件成熟的地方建立“无水港”、保税物流园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
教育、办学
全面清理对民办学校的歧视性政策
全力组织实施好我省纳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范围的14项改革试点项目,加快发展学前教育,重点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力争使每个乡镇都有1所中心幼儿园。基本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结构调整,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全面清理对民办学校的歧视性政策,健全公共财政、税收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形成以政府为主体、全社会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建立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保障高校依法自主开展教学和科研活动,扩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合作办学、课程改革等方面的自主权,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办学制度。
医药、卫生
完成基层医药卫生体系综合改革
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巩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成果,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力争使我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全面开展门诊统筹,住院病人报销比例提高到70%以上。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成基层医药卫生体系综合改革,取消“以药养医”,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加快县以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监管机制和补偿机制改革的路径。
煤、气、水价格
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明晰煤炭资源的产权,杜绝无成本、低成本开采现象;稳步推进石油、天然气价格改革。建立石油、天然气企业内部上下游合理的利益调节机制、相关行业的价格联动机制、对部分弱势行业和弱势群体适当补贴的机制等。理顺石油、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价格关系;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石油、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同时,稳步推进水价改革,进一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建立科学的水权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水价促进节约用水的调节作用。完善环保收费制度,全面推行城市污水、垃圾及医疗废物等处理收费制度。对于禁止开发区域,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强化生态补偿的税收调节机制,加大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
文化体制
加快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
加快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报刊发行体制改革,重点推动报刊剥离发行部分,组建发行公司,鼓励报刊发行资源进行整合。推进电台电视台制播分离改革,组建一批坚持正确导向、面向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面向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影视节目提供商。力争到2015年增加值超过120亿元,实现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行政管理
推进公务用车改革
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行为,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加快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全面完成乡镇机构改革,继续扩大强县扩权试点范围。稳步推进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和公务用车改革,提高机关运行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努力减少市、县两级行政审批项目,实现“市与市之间、县与县之间行政审批项目基本合法、一致、统一”的目标;不断完善行政管理决策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与制度建设,重点完善经济体制、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以及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立法。
就业、收入分配
完善垄断行业工资总额管理制度
坚持以扩大就业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把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困难群体就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完善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对进城农民工的安居扶持。坚持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努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规范高收入者收入。建立健全“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共决、政府监督指导”的企业工资分配体制,建立健全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工资集体协商、工资支付监控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工资管理制度,改革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行业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分配和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探索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社会保障
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全面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和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问题以及“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统筹问题。努力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稳步提高大病与住院费用报销水平。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和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统筹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大力发展补充性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保险覆盖面;基本建立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和非职工群体养老保障制度;实现村干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与新农保并轨。
财政、税收
全面推进资源税和耕地占用税改革
全面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认真落实国家各项税制规定,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合理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税率结构和征税环节。逐步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机制。继续推进费改税,全面推进资源税和耕地占用税改革,将原油、天然气和煤炭资源税计征办法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并适当提高税负水平。(责任编辑: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