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消除校园内不安全因素
省教育厅在开学初各学校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消除校园内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堵塞各种可能的校园安全漏洞。各学校要结合学校教学和学生实际以及各种事故发生特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学期安全教育主题宣传和演练活动。最重要的是,中小学、幼儿园要进一步督查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充实保卫力量,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加强校门保卫、校内巡逻和安全检查。
B 严禁向学生搭配教学用具
省教育厅要求全省中小学要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重视音、体、美等以前不够重视的学科建设工作,配齐配足学科教师和教学器材,安排足够的课时,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课时落实,保证在校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同时,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切实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要加强进校书刊的管理,严禁任何部门、团体和学校强行向学生推销或要求学生购买国家规定必用课本以外的其他辅导资料,严禁强制向学生搭配教学用具。普通中小学还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发展,防止学生因厌学或其他因素而辍学,各地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动员辍学学生及时返校。省上将建立“控辍保学”一票否决制度。对乡镇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和学校校长“控辍保学”工作不力的、目标任务不达标的,年终考核采取一票否决。
C 高中不得招收插班复读生
我省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自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考生,公办重点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和招收插班复读生。同时,各地、各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于9月30日前将高一年级新生花名册逐级上报各级教育局审核。对于各学校擅自扩大计划招收的学生,市(州)、县(市、区)教育局不得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市(州)教育局于10月20日前向省教育厅上报《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注册登记表》及《普通高中新生学籍注册审批表》,由省教育厅审批、注册,下发学籍号。(责任编辑: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