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省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甘肃省将全面治理兜底保障工作腐败问题、治理兜底保障工作“错保”问题、治理兜底保障工作“漏保”问题、深入做好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
依据《通知》,甘肃省将治理兜底保障工作腐败问题。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 “关系保”,严厉惩治县乡两级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二次分配、吃拿卡要、揩油抽成、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
治理兜底保障工作“错保”问题。切实解决人人有份的“平均保”、轮流坐庄的“轮流保”、分家立户的“拆户保”、二次分配的“拼户保”、隐瞒家计的“瞒骗保”等问题,彻底整治擅自突破低保政策界限、改变低保准入条件、扩大低保保障范围,违规将上访、拆迁、征地等特定群体整体纳入低保的问题。
治理兜底保障工作“漏保”问题。切实解决个别对象认定和类别确定不够准确,以及对于因病、因学、因残导致基本生活困难且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纳入低保不够及时等“漏保”问题,确保应保尽保、应兜尽兜;深入做好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法人登记,加大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力度,提升硬件设施条件,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供养服务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和护理人员,提高服务能力水平。乡镇政府、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要与被委托人或者服务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监护责任和内容,严格落实乡镇负责人定期走访探视制度,确保分散供养的农村特困人员生活不出问题。(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