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近期甘肃省食药监局组织抽检水果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31批次,抽检合格样品23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不合格食品包括:定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糖姜片(蜜饯)、标称揭西县元泰食品厂生产的情人梅、揭西县双茂食品厂生产的乌梅、镇原县云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杏肉、镇原县云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杏;安定区利群土特产店销售的标称甘肃个顶个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甘草杏;甘肃永冠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菠萝片;甘肃物美新百超市有限公司七里河店销售的百合(散称)。
对在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庆阳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兰州市、定西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