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记者从相关会议上了解到,我省将从10月1日起开展2018年度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验收和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
据了解,我省贫困退出验收主要包括贫困人口退出、贫困村退出和贫困县退出。在贫困人口退出方面,将以户为单位,对全省2017年底未脱贫的18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退出验收,不包括2018年动态调整确定的新识别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在贫困村退出方面,对全省未退出的531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2017年识别确定的深度贫困村中的1042个非贫困村进行退出验收。在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验收的基础上,经过自下而上测算分析,对达到退出验收标准的贫困县,经县级申请、市级初审、省级审核,确定2018年度拟摘帽县区市名单,开展省级验收认定并接受国家抽查。
在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方面,我省将新识别贫困人口、返贫、家庭成员自然增加和自然减少情况,把已识别为深度贫困村的1042个非建档立卡贫困村作为贫困村,纳入建档立卡管理。在信息采集方面,我省将重点录入贫困人口(含往年及当年脱贫户、返贫户)信息,新识别贫困人口、自然变更的家庭成员信息,贫困村(含往年退出村)信息,新识别贫困村信息,2018年度脱贫户和退出村的脱贫措施成效,贫困户、贫困村地理位置等信息。
此外,在退出标准方面,我省将农户家庭收入计算周期定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对识别纳入建档立卡、达到“两不愁、三保障”验收标准的一二类低保户、五保户,在贫困村退出和贫困县摘帽时标注退出。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已竣工验收但未入住的,如现住房鉴定为“A、B”级的可脱贫退出;易地扶贫搬迁户已标注脱贫,但新房未建成或建成未入住、现住房鉴定为“C、D”级危房的一律回退到未脱贫状态。已脱贫户经住建部门组织排查,现住房鉴定为“C、D”级危房、年底前完不成危房改造任务的,一律回退到未脱贫状态。对新识别贫困人口、拟脱贫人口、拟退出村要逐级开展行业数据比对,切实做到“应该退出的及时销号,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在识别标准方面,我省将以户为单位开展贫困人口新识别,重点排查危房户、低保户、独居老人户等困难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