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省司法厅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通知,就加强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七五”普法规划、省人大常委会“七五”普法决议和《甘肃省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着力抓好本地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努力提高依法办事、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要依法规范项目申报和行政审批工作,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红线,从源头上预防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发生。要切实加强对企业特别是排污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企业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和我省良好形象的发力点。要加大生态环保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树立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强化生态环保意识,依法维护生态环境权益和开展生产生活。要重视加强农(牧)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和鼓励农(牧)民发展低碳农业,大力实施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和生态养殖等,为农(牧)区生态环境保护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