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我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加大资金支持、加强监督管理,持续推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进一步助推供销合作社在支农惠农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2016年,省财政下达专项补助资金达1.5亿元,比2015年增加1.1亿元;2017年已下达资金1.58亿元,同比增加848万元。
省财政厅通过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经营服务网络建设,改善了经营服务设施,提高了供销合作社农村流通服务网络的覆盖面;通过对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的支持,提高了基层组织的发展质量和服务能力。同时,省财政厅还积极支持建设“网上供销社”省级服务平台,帮助供销系统形成了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了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供销合作社企业承担化肥、棉花、农药等储备任务。对此,省财政资金全力支持,保障了全省农资市场供应,维护了市场稳定,保证了应急救灾需要。此外,省财政厅还对供销合作社在贫困村建立新型综合服务平台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并出资1亿元设立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拓宽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手段,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三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