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12月19日,甘肃省食药监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完善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把违法生产、经营、使用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除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要主动公开。
《通知》要求,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无证生产销售食品药品信息、线索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依法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监管。凡发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不及时移送的,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将移交涉嫌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情况列入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和非法经营食品药品等行为涉嫌犯罪应予追诉的情形,按照有关的规定执行。
各级食药监管部门要及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信息沟通与工作协调制度等,推行联合办案、联合执法等工作模式,加大对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对于上级通报督办及本省、辖区案情重大、影响恶劣、涉案地区多的案件,由省局与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加强案件查办效能,加大联合打击力度。各级食药监部门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处罚案件,在政务信息网开辟专栏,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对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不及时公开或更新信息内容等行为,要坚决纠正并严肃问责,让执法行为受到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