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通报称,该州工信委、安监局以及荔波县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力度不够,审批把关不严,工作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责令其公开道歉。待联合调查组调查完毕并分清责任后再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10日,当地媒体刊发了黔南州工信委主任邓邦奎、安监局局长吕精功等人的公开道歉书。另据记者从荔波县委宣传部了解到,发生煤矿事故的立化镇镇长以及县安监局、工信局相关责任人等也被责令停职检查。
10月4日,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安平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致17人死亡。经查,该矿2003年建井,设计年生产能力6万吨,2008年技改为9万吨,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其建设项目《开采设计方案》及《安全设施设计》均通过了相关部门审查批准,2008年10月开工建设,今年6月29日经黔南州工信委批复进入试生产阶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督局公布的安平煤矿事故通报称,该煤矿并不具备联合试生产条件,而有关部门却批复同意其试生产,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该矿掘进井下+350m水平水仓时进入突出煤层,未采取有效防突措施,放炮诱发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详细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责任编辑:陈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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