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廖少华被法警带入法庭,站在被告人席上。
西部新闻网讯(记者郝蒙)4月9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今日上午10时,公开宣判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受贿、滥用职权案。廖少华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30万元。
1月22日,西安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在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廖少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324万元。
庭审结束时,廖少华称,“我知道自己在任职期间收受贿赂、滥用职权,严重地触犯了党纪国法”,“我变成这样是因为自己没有约束好自己,贪婪地大肆收受贿赂,使自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我心甘情愿地接受法律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