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杨斌)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低保减量提标的决策部署,结合低保工作和扶贫工作的实际,我省出台了《城乡低保减量提标方案》。方案总体目标为:到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达到6200元(1000美元),全省农村低保保障人数减至213万人;城市低保平均标准达到747元/月,保障人数减至40万人。
关键词一:低保提标
1、农村低保:2015年至2019年,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划分为4个档次,分别为:第一档,贵阳市南明区和云岩区(城乡一体化);第二档,贵阳市其余8个县(市、区)、贵安新区;第三档,六盘水市各县(区、特区)、遵义县、麻江县,其余各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政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第四档,其余县。其中,2015年全省各档次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确定为:第一档,6360元/年;第二档,2820元/年;第三档,2640元/年;第四档,2580元/年。
2、城市低保:全省城市低保标准划分为3个档次,分别为:第一档,贵阳市各区、贵安新区;第二档,贵阳市三县一市、六盘水市各县(区、特区)、遵义县、麻江县,其余各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第三档,其余县。其中,2015年全省各档次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确定为:第一档,530元/月;第二档,495元/月;第三档,440元/月。
关键词二:低保减量
1、农村低保:到2020年,原则上各地农村低保对象占农业户籍人口的比例应降至6.5%(按2014年各地农业户籍人口数计算)。2015年,全省农村低保保障人数原则上减少20.4万人,减至396.4万人。原则上各地减少人数为:遵义市1.2万人、六盘水市2.2万人、安顺市1.4万人、毕节市2.1万人(其中威宁县0.8万人)、铜仁市4.8万人、黔东南自治州4.7万人、黔南自治州1.4万人、黔西南自治州2.6万人。
2、城市低保:全省城市低保按照动态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将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低保对象退出保障范围,酌情减少保障人数。
关键词三:及时兑现
各地要于2015年7月、2016年至2020年4月之前,按照新制定的城乡低保标准,将低保金及时足额按月发放给低保对象,并补发当年1月以来新低保待遇与老低保待遇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