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王冬)7月26日织金县公安局民警在处理一男子打砸海事处执法船只时,遭遇暴力袭击,经口头警告和鸣枪警告无效后,将袭警者开枪击伤,经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派员介入调查认定,民警不存在违法使用武器情形。
通报称,26日16时30分左右,贵州织金县公安局茶店派出所所长陈诚接到报警称,有人正在打砸停靠在云盘码头的海事处执法船只。陈诚到达现场后,见两艘海事处执法船的门窗等多处设施严重损坏,一男子手持一根一米多长的钢钎,情绪异常,陈诚亮明警察身份并劝说其放下钢钎。该男子不听劝告,反而挥舞钢钎打向茶店派出所教导员王江。陈诚见状上前制止,并发出口头警告。在多次警告无效后,陈诚拔出配枪鸣枪示警无效,陈诚随即开枪将其击伤。现场民警及其他人员随后拨打120,并迅速将该男子送往织金县人民医院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该施暴男子名叫孔维富,今年30岁,曾因犯抢劫罪和盗窃罪先后被判处有期徒刑。7月26日上午,其父孔某的木船因腐蚀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且无任何手续被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取缔。经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派员介入调查认定,民警使用武器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第(十)项之规定,不存在违法使用武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