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省人民政府已正式批复《关于呈请批准桐梓等14个县(区)实现贫困退出的请示》,并发布《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桐梓等14个县(区)退出贫困县的通告》。
《通告》指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精神,经桐梓县、凤冈县、湄潭县、习水县、西秀区、平坝区、黔西县、碧江区、万山区、江口县、玉屏侗族自治县、兴仁县、瓮安县和龙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申请,遵义市、安顺市、铜仁市、毕节市、黔南州、黔西南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初审,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核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专项评估检查,桐梓县、凤冈县、湄潭县、习水县、西秀区、平坝区、黔西县、碧江区、万山区、江口县、玉屏侗族自治县、兴仁县、瓮安县和龙里县符合国家贫困县退出标准。
经研究,同意桐梓县、凤冈县、湄潭县、习水县、西秀区、平坝区、黔西县、碧江区、万山区、江口县、玉屏侗族自治县、兴仁县、瓮安县、龙里县退出贫困县。
批复指出,省扶贫办要指导上述14个县(区)政府继续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防止出现松劲、懈怠,始终保持攻坚态势。加大对剩余贫困人口的帮扶力度,做到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松劲,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加快全面小康建设进程。
同时,省扶贫办要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继续实行最严格的扶贫考核评估,确保脱贫退出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