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张龙 刘国盛)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日前公开2014年1-9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详情如下: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14年1-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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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企业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黔)生(2014)第0001号 |
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生产康灵(固体饮料)案 |
贵州千山鸿保健康品有限公司 |
7210091-X |
江鸿毅 |
未取得康灵(固体饮料)生产许可生产康灵250大盒。 |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 |
自动履行,2014年6月20日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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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黔)食药监药罚〔2014〕1号 |
销售劣药鲜天麻胶囊案 |
贵州科渝奇鼎医药有限公司 |
74570387-8 |
鲁小林 |
销售标示生产单位为陕西汉王药业有限公司、批号为003311的鲜天麻胶囊,检查项下水分不符合规定。 |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
自动履行,2014年8月29日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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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黔)药行罚〔2014〕2号 |
使用劣药地西泮注射液案 |
贵州省人民医院 |
42924788-2 |
孙兆林 |
使用标示生产单位为贵州光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批号为1212041的地西泮注射液,检查项下颜色不符合规定。 |
处罚种类:没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法>>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八十一条 |
自动履行,2014年6月5日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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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黔)药行罚〔2014〕3号 |
销售劣药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案 |
贵州芝林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
75018991-4 |
陈卫星 |
销售标示生产单位为贵州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号为12050604的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 |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
自动履行,2014年6月10日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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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黔)药行罚〔2014〕4号 |
销售劣药转移因子注射液案 |
贵州斯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71430349-2 |
陈敏 |
销售标示生产单位为湖南一格制药有限公司、批号为130205的转移因子注射液,检查项下可见异物不符合规定。 |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
自动履行,2014年6月12日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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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黔)药行罚〔2014〕5号 |
销售劣药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液案 |
贵州科渝奇鼎医药有限公司 |
74570387-8 |
鲁小林 |
销售标示生产单位为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号为20130117的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液,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 |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
自动履行,2014年4月8日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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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黔)药行罚〔2014〕6号 |
销售劣药明目蒺藜丸案 |
贵州中鑫医药有限公司 |
77056079-2 |
黄策 |
销售标示生产单位为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批号为20130502的明目蒺藜丸,检查项下溶散时限不符合规定。 |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
自动履行,2014年6月5日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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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黔)药行罚〔2014〕7号 |
生产劣药感冒灵颗粒案 |
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 |
72216771-8 |
姚厂发 |
生产批号为20120992和20130628的感冒灵颗粒,含量测定均不符合规定。 |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
自动履行,2014年6月24日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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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黔)药行罚〔2014〕8号 |
销售劣药甲芬那酸胶囊案 |
贵州意通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21440227-5 |
易正军 |
销售标示生产单位为西安康拜尔制药有限公司、批号为20120401的甲芬那酸胶囊,检查项下溶出度不符合规定。 |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
自动履行,2014年3月18日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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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黔)药行罚〔2014〕9号 |
销售劣药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案 |
贵州鼎圣宇通医药有限公司 |
21442692-0 |
龙昌碧 |
销售标示生产单位为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批号为12041221的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检查项下有关物质不符合规定。 |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
自动履行,2014年4月21日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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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黔)药行罚〔2014〕11号 |
销售劣药氯霉素滴眼液案 |
贵州腾济医药有限公司 |
70965971-8 |
廖培强 |
销售标示生产单位为安徽孟仁寿制药有限公司、批号为20120906的氯霉素滴眼液,检查项下羟苯乙酯和微生物限度不符合规定。 |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
自动履行,2014年4月21日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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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黔)药行罚〔2014〕13号 |
销售劣药感冒灵颗粒和苄达赖氨酸滴眼液案 |
贵州互强药业有限公司 |
76136127-3 |
肖时宇 |
销售标示生产单位为广西忠宁制药有限公司、批号为130105的感冒灵颗粒,水分不符合规定。销售标示生产单位为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批号为130701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可见异物不符合规定。 |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
自动履行,2014年3月25日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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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黔)药行罚〔2014〕14号 |
使用劣药注射用氟氯西林钠案 |
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 |
42940112-2 |
喻田 |
使用标示生产单位为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批号为1305151的注射用氟氯西林钠,检查项下有关物质不符合规定。 |
处罚种类:没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八十一条 |
自动履行,2014年3月25日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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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黔)药行罚〔2014〕15号 |
销售劣药注射用转移因子案 |
贵州紫凡药品有限公司 |
21442398-1 |
钟筑军 |
销售标示生产单位为湖南一格制药有限公司、批号为130222-3的注射用转移因子,核苷酸的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 |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
自动履行,2014年4月10日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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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黔)械行罚〔2014〕1号 |
使用不合格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吸痰管案 |
贵阳现代女子医院 |
57330474-9 |
林玉明 |
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吸痰管(标示生产厂家为扬州洋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型号规格为14、批号为20120224),尺寸项下管身的实际长度(有效长度)不符合规定。 |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 |
自动履行,2014年4月9日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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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黔)械行罚〔2014〕2号 |
销售不合格医疗器械非接触式电子体温计案 |
贵州贤隆贸易有限公司 |
67073510-2 |
汤俊军 |
销售的非接触式电子体温计(标示生产厂家为广州市番禺金鑫宝电子有限公司、型号规格为JXB-182、生产日期为2013年9月17日),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外部标记项下应用部分防电击程度符号:B、BF、CF不符合规定。 |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 |
自动履行,2014年4月9日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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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黔)械行罚〔2014〕3号 |
销售不合格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案 |
贵州亿健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75019595-1 |
吴建斌 |
销售的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标示生产厂家为南昌市康洁医用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批号为20130406、型号规格为A型 中号),其外观项不符合要求。 |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 |
自动履行,2014年5月26日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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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黔)械行罚〔2014〕4号 |
销售不合格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吸痰管案 |
贵州祥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69752066-2 |
魏吉芬 |
销售的一次性使用吸痰管(标示生产厂家为扬州市吉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批号为20130706、型号规格为16#),其导管的外径、病人端端孔的孔径及单包装标志不符合要求。 |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 |
自动履行,2014年5月23日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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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黔)械行罚〔2014〕5号 |
销售不合格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案 |
贵州亚太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78977793-2 |
陈会娟 |
销售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标示生产厂家为南昌康平医用器械有限公司、批号为20130806、型号规格为中号),其无菌项不符合要求。 |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 |
自动履行,2014年5月22日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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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黔)械行罚〔2014〕6号 |
销售不合格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案 |
贵州亚太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78977793-2 |
陈会娟 |
销售的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标示生产厂家为圣光医用制品有限公司、批号为130706、型号规格为A3 0.6x25TWLB),其注射件不符合要求。 |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依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第三十七条第(五)项 |
自动履行,2014年5月22日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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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黔)械行罚〔2014〕7号 |
销售不合格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案 |
贵州益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56922500-1 |
王培 |
销售的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标示生产厂家为河南曙光健士医疗器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号为130321、型号规格为B-0.45x16RWSB),其注射件不符合要求。 |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依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第三十七条第(五)项 |
自动履行,2014年5月23日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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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黔)械行罚〔2014〕8号 |
使用不合格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吸痰管案 |
贵阳求恩百姓综合医院 |
76138367-5 |
李澧 |
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吸痰管(标示生产厂家为泰兴市高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13年8月5日、型号规格Ⅱ型吸痰器2#),尺寸项下管身的实际长度(有效长度)、病人端和单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 |
自动履行,2014年6月4日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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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黔)械行罚〔2014〕9号 |
使用不合格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吸痰管案 |
贵阳长江医院 |
74573873-9 |
陈丽华 |
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吸痰管(标示生产厂家为扬州洋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批号为20121025、型号规格14),尺寸项下管身的实际长度(有效长度)、病人端和单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 |
自动履行,2014年6月4日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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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黔)械行罚〔2014〕10号 |
使用不合格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吸痰管案 |
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
42925000-2 |
张云强 |
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吸痰管(标示生产厂家为广东百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批号为120910、型号规格12F×500mm),规格标记、真空控制装置、吸引导管的标志和单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 |
自动履行,2014年6月19日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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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黔)械行罚〔2014〕11号 |
销售不合格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吸痰管案 |
贵州驰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73094373-X |
曾斯琴 |
销售的一次性使用吸痰管(标示生产厂家为扬州洋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批号为20130120、型号规格为14),尺寸、病人端和单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 |
自动履行,2014年6月4日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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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黔)械行罚〔2014〕12号 |
使用不合格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案 |
贵阳男健医院 |
05909671-3 |
陈志峰 |
使用的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标示生产厂家为山东淄博山川医用器材有限公司、批号为20130803、型号规格IB-BD-1 0.6),单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依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第三十七条第(五)项 |
自动履行,2014年6月4日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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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黔)械行罚〔2014〕13号 |
销售不合格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吸痰管案 |
贵阳华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75019634-8 |
邹鹤华 |
销售的一次性使用吸痰管(标示生产厂家为江苏省长丰医疗实业有限公司、批号为20130107、型号规格12#),规格标记、病人端、吸引导管的标志和单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
处罚种类: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 |
自动履行,2014年6月6日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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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黔)械行罚〔2014〕14号 |
使用不合格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案 |
贵阳华西医院 |
74573891-5 |
刘金平 |
使用的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标示生产厂家为广西药科技医疗用品厂、批号为130601、型号规格B-10.6×25TWLB),滴斗与滴管不符合规定。 |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依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第三十七条第(五)项 |
自动履行,2014年6月4日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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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黔)械行罚〔2014〕15号 |
使用不合格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吸痰管案 |
贵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
42925078-2 |
杨晓秋 |
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吸痰管(标示生产厂家为扬州洋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批号为20130120、型号规格14),尺寸项、病人端和单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 |
自动履行,2014年6月6日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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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黔)械行罚〔2014〕16号 |
使用不合格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呼吸道用吸引导管案 |
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
42925173-4 |
向德芬 |
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呼吸道用吸痰管(标示生产厂家为江西洪达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批号为20130522、型号规格I型F12×530mm),规格标记、吸引导管的标志和单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 |
自动履行,2014年6月4日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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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黔)械行罚〔2014〕17号 |
销售不合格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案 |
贵阳华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75019634-8 |
邹鹤华 |
销售的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标示生产南昌市康洁医用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批号:20131006、型号规格:A型 中号),无菌项不符合要求。 |
处罚种类:没收,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 |
自动履行,2014年6月6日 |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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