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弘扬公安机关攻坚克难、追赶超越正能量,铜川市公安局决定从2019年1月1日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时激励鼓励机制。《铜川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时激励鼓励办法》于1月4日正式印发执行。
《铜川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时激励鼓励办法》规定,对成功侦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集体一律予以记功。其中,对侦破在全国有影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集体申报一等功,发挥突出作用的个人申报二等功以上奖励;对侦破在全省有影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集体申报二等功,发挥突出作用的个人申报三等功以上奖励;对侦破在全市有影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集体批准三等功,发挥突出作用的个人批准嘉奖以上奖励。对侦破恶势力团伙、团伙犯罪案件的集体,一案批捕10人以上的申报三等功,发挥突出作用的个人批准嘉奖以上奖励;对侦破九类涉恶案件成绩突出的个人可申报三等功,或由所在县级公安机关直接予以嘉奖。同时规定,发挥目标责任考核的激励作用,对每年全市扫黑除恶专项考核排名前二位且成功侦办涉黑案件的分县局,优先推荐为优秀公安局;排名后二位的分县局评定为一般等次。在开展综合评先评优活动和向上级推荐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时,优先推荐扫黑除恶战果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白世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