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波 通讯员高宇飞)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榆林市府谷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积极探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工作。 2013年4月至今依职权启动了八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向府谷县检察院公诉科制发了《羁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函》八件,均被采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工作,院党组高度重视,制定了由监所监察科牵头负责,其他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告知制度,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采取先易后难,从案情简单,争议较小,风险不大的案件办起。在工作中针对该县是产煤大县,运输车辆多,交通肇事多的特点,从此类案件入手。这类案件一般都是事实比较清楚,属过失犯罪,主观恶性不大,又是初犯,社会危害性小,易于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多适用缓刑;同时加强与该院案管部门、公诉部门以及其他办案单位联系,及时掌握这类案件的办理情况,对和被害人家属达成书面谅解,无逃逸,在本地有固定居住地,取保候审能及时到案,在羁押期间表现良好的依职权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通过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有力的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