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波 通讯员尹晨强 高海霞)因购房纠纷,女子魏某进入他人房屋,称对方如果不能满足自己的要求就拒不离开,后在民警多次劝说无果后,依法将其带离。目前,魏某因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被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2014年3月11日,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分局沙河口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薛某的报警称,一女子魏某进入自己位于高新区某小区的家中不走。接警后,民警三次出警对魏某进行劝离并告知其该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然魏某称对方要是不能满足其提出来的条件坚决不会离开,在劝说无果的情况下,民警依法将魏某带离。
据了解,房主薛某某的丈夫薛某与魏某的丈夫马某本是战友。2007年5月底,薛某与马某签订协议将自己所在单位在建的一套房屋按31万元原价转让给马某,并承诺若单方违约支付对方5万元违约金。当年,马某先后向薛某预付了20万元,等待分房。但房子修好后单位并没有分房给薛某。薛某答应等第二期房屋修好后按原价转给马某。之后,马家一直在等待房子可以早点分到手中,然而第二期房子一直没有修建。2012年12月,薛某将20万元钱退还给马某并愿意承担5万元的违约金。此时的魏某根本不能接受马某的条件,她认为薛某将自己的20万元根本就没有投资到购房上而是放高利贷了,便提出要么原价给自己一套房子,要么就按照高利贷的方式本利还清的两个方案。否则,坚决不会离开薛某某家中。
据房主薛某某讲,事情搞到这样的地步是他们不愿意看到的,因为丈夫与马某是战友,所以当初想着帮马某一把,但是后来因为种种原因使得房子迟迟不能兑现,他们也很着急但是也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