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记者 张龙 通讯员 刘涛)活中不思如何勤劳致富,却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一窃贼偏偏对他人饲养的鸡动起歹念,见“鸡”起意,上演了真正的“偷鸡不成反蚀米”。近日,神木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叶二庆拘役五个月,罚金3000元。
2012年10月7日,被告人叶二庆伙同他人预谋盗窃当地养殖户,当晚,二人窜至神木县大柳塔镇贾家畔村一养殖户院外,叶二庆用随身携带有毒药的骨头毒死该养殖户家的两只狗,随后二人翻入院内盗走该养殖户饲养土鸡38只,经鉴定价值3058元。案发后所得赃物已返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叶二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叶二庆在共同犯罪中起积极作用系主犯以及当庭自愿认罪且态度较好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作者陕西省神木县人民法院: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