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波 通讯员张钰)为进一步落实公安机关执法“回头看”工作,增强全体巡逻民警的整体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4月21日,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分局巡警大队建立了执法“回头看”案件评析制度,每周组织开展一次集中评析活动。
制度明确了四个要求:一是明确了案件的责任人。即确定每起案件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立卷人;二是明确了办理程序。通过层层抓、“回头看”、责任倒查的办法,列出各个环节办理程序和注意事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规范执法办案。三是明确了整改方向。通过一案一评一审,大会上集中对每起案卷存在问题进行剖析,寻找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使得整改方向更加明确。四是明确了整改时限。根据案卷存在问题的难易程度,规定完成时限,明确必须按时限按要求完成,保证每卷达标。
4月21日,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分局巡警大队根据执法“回头看”案卷评析制度,在大会上首次通报了两本典型案卷,要求相关责任人按期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