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波 通讯员张钰)为保证案件卷宗的严格规范管理,增强巡逻民警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4月25日,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分局巡警大队多措施加强案卷材料的保密管理。
一是指定专人保管。所有行政案件在结案后3日内,统一交内勤负责保管。
二是建立专柜存放。内勤对交回的所有行政案件统一存放在专柜中,建立台账,上锁保管;对于刑事案件在未报捕、起诉、取保时,由办案人员保管,也要存放在指定专柜中。
三是严格查阅登记制度。任何巡逻民警,需要查阅案件必须进行登记,注明借阅时间,借阅人,到期必须归还。
四是严禁向外透露案情。严格履行案情、卷宗保密制度,未经领导批准,严禁将有关案情、卷宗材料提供给新闻单位或其他外部人员,严防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