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波 通讯员张钰)为加强对涉案人员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保密管理,按照公安机关有关文件规定,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分局巡警大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措施加强管理。
一是甄别物品与案件的相关性,分类管理。针对涉案人员随身物品如果与案件无关就按照《公安机关代为保管涉案人员随身财物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如果属于涉案财物的,依法予以扣押。
二是建立涉案人员随身物品专门台帐。巡警大队建立了《涉案财物台帐》和《代为保管涉案人员随身财务台帐》。分别注明随身物品的名称、编号、数量、特征等,并载明案由、来源、涉案人员信息及接收、领取人员和时间等内容。
三是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涉案人员的物品首先由办案民警分类整理,涉案的依法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及时与嫌疑人当面清点清楚后送到办公室按照相关台帐登记并交给内勤统一保管。
四是加强保密、严格管理。参与涉案人员物品管理的人员必须提高安全保密意识,不得侵犯个人隐私。物品不得挪用、随坏、丢失,统一存放在安全柜中。
五是按期如数归还相关物品。巡警大队代为保管的涉案人员随身物品由物品持有人本人或家属或本人委托人领取,领取台帐中要求有物品持有人、参与保管人及领取人的共同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