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波 通讯员白喜东 拓宇)2014年8月15日凌晨1点30分许,榆林市横山县殿市派出所民警接辖区居民薛某报案称,其长兄薛某某(男,生于1978年2月7日,家住本辖区内)近期精神病发作,有严重暴力倾向,对其妻儿生命构成危险。
获悉情况后,榆林市横山县殿市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精神病人薛某某家中,由于当时其正在发病当中,有严重的暴力行为,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民警。2时40分,经过家人的亲情式劝慰,情绪稍有缓和后,民警将其控制。为了避免该薛的病情加重其家人人身安全遭受受侵害,殿市派出所启动五级防控救助机制,及时联系村委、镇综治办、镇民政办、精神病医院,在镇政府各级部门资助及该薛家人配合下,最终联系到宁夏精神病医院,于当日上午9时许在家人陪同下将其送治。
榆林市横山县殿市派出所将继续加大对辖区内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控力度,确保辖区内居民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