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分局侦破“7.7”特大系列盗窃案
(记者刘波 通讯员高茫 李娜)2014年7月7日,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分局接到郑某报警称:其停在开发区的现代牌圣达菲小汽车被盗,鉴于高新区已有多起类似案件发生,分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刑警大队抽调精兵强将成立“7.7”专案组全力破获此案。
经过20多天的摸排走访,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分局沙河口派出所民警在处理吸毒人员过程中发现一条关于7月7日偷盗车辆的重要线索。专案组民警根据线索对现代牌圣达菲小汽车被盗窃案和近期发生的多起砸车玻璃盗窃案件,进行串并案分析,细致的秘密侦查后发现,在高新区被盗的现代牌圣达菲小汽车,案发后多次在高新区、榆阳区、定边县等地多次出现,并且有违章驾驶记录。此时,一个名叫“余某某”男子进入了专案组民警的视线。陆勇飞大队长带领专案组民警充分运用“四大技术”经过反复分析论证,“余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锁定嫌疑对象后,围绕“余某某”这一名字,专案组积极展开多方调查走访,编织的一张无形的大网也正在悄然撒下。经过几天几夜的循迹追踪,7月25日,专案组掌握了一个重要线索:“余某某”在榆林市榆阳区汽车北站附近宾馆出现。刑警大队长陆勇飞亲自带队迅速组织专案组民警赶往汽车北站附近开展抓捕工作。专案组准确出击,在汽车北站附近某招待所将犯罪嫌疑人“余某某”一举抓获,并缴获被盗的现代牌圣达菲小轿车一辆。在主要犯罪嫌疑人“余某某”被带回后,专案组民警对其连夜突审,在警方提取的大量证据面前,余某某彻底地交待了以他为首共7人的犯罪团伙实施多起盗窃案件的犯罪事实。随后专案组民警连续奋战,乘胜追击,于23日至25日抓获其余六名犯罪嫌疑人员,至此,以“余某某”为首的盗窃犯罪团伙全部归案并均对实施盗窃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经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余某某”系四进宫人员,刑满释放后,不仅不能不思悔改而且变本加厉疯狂作案。自2012年11月以来,余某某伙同其他六名犯罪嫌疑人疯狂在高新区、榆阳区等地多次实施盗窃107起、其中盗窃汽车案3起,入室盗窃案件14起,砸车玻璃盗窃案90起,涉案价值高达60余万元。目前,团伙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盗窃已被榆横分局刑警大队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将会是正义的审判和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