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波 通讯员高茫 李娜)近年来快速发展的社会节奏与高速迈进的经济步伐,越来越多怀有“投机”心态的知识分子基本道德素质的缺失现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按理说传承并创造着先进文化的知识阶层,本应是社会道德的先进楷模,但如今却面临才多德少的尴尬困境。据警方调查,“高学历犯罪”在近年来直线上升。
日前,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分局刑警大队就成功破获了一起涉案金额高达19万余元的冒充领导系列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常某(男,31岁,陕西米脂人),该犯罪嫌疑人于2009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文化学历。那么,这样一名具有高学历的知法人是如何犯法的呢?
8月1日,榆横公安分局接到受害人尚某报案称:有人冒用榆林市高新区某领导的身份以安排孩子上学为由骗取现金18余万元。接警后,榆横分局刑警大队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全力侦破此案,经过调查走访,调取视频等大量侦查手段,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常某。经侦查,常某毕业后,多次考取公务员未果,一直待业在家。2013年年尾,常某在上网时偶然结实受害人尚某,两人在聊天的过程中,常某套取了尚某想给其外甥安排工作的想法后,便以假名“刘某某”为掩护,假借榆林高新区某领导的身份,给尚某发了各种照片和讲话稿,增加尚某对他的信任度。之后俩人时常相约见面,在相互熟悉后,尚某更加坚定自己认识了一位“掌实权、办实事”的大官便托常某将其外甥安排在高新区某公司工作。常某一听,大鱼终于上钩不禁心中暗自窃喜,于是骗尚某说某某公司的副总是其同学,俩人私交甚好,但是安排工作还需10万元的打点费,尚某听后回家与家人商量并筹措资金。第二天,常某打电话跟尚某说他4月12日同学聚会,到时候由他把钱交给当副总的同学来办成此事。4月12日中午,常某拿到尚某准备好的10万元现金,并以“刘某某”的身份立下字据。后来尚某多次打电话问催问此事,常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
2014年6月,尚某同学的孩子小升初,因为没有住在榆林市某中学的入学范围内,想通过常某的关系将孩子安排就读,常某听后立即答应并让尚某将孩子的学籍信息发给他,但需要2万元来打点关系,尚某给了常某2万元后,常某退回其中2000元。后来,尚某因为亲戚家小孩想上榆林某高中部又找到常某,常某满口答应,说可以安排孩子上学,但分别需要5万元和3万元来打点关系。至此,尚某因托常某办事,先后给了常某现金188000元人民币,而常某却未办成任何事。
另查,今年5月份,常某以在榆林市教育局上班,为老乡赵某安排小孩在榆林某中学上学为由,骗取赵某5000元人民币。
目前,常某因涉嫌诈骗被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培养新时代青年文化知识、科学技能的同时,遵守思想道德守则是否更应该引起社会的关注与思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