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波 通讯员 张强 元超)为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活动,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分局刑警大队按照打击文物犯罪“秦鹰”专项行动的要求,迅速行动,全力以赴,积极侦查,充分发挥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工作作风,奔赴内蒙、靖边、米脂、西安等地,行程数千公里,调查取证,成功破获一宗倒卖文物诈骗案,追回三级文物6件,一般文物7件,其中包括一套青铜“鬼灶”、一个青铜鱼嘴瓶,共计价值2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孙某(男,49岁,榆林横山人)、乔某(男,50岁,榆林米脂人)、孟某(男,51岁,榆林米脂人)、侯某(男,56岁,榆林米脂人)。
经查,乔某与刘某是做古董生意上的朋友,刘某因收藏古董,家境较好。2013年6月孙某与乔某因手头紧,没钱花。便想着从刘某那骗取古董,转手赚钱花。2013年6月份的某天,乔某与孟某约刘某在榆林城区一火锅店吃饭,将孙某介绍给刘某,称孙某是古董界的朋友,认识很多喜欢古董的有钱老板并且能将古董卖到好价钱。刘某因与乔某、孟某关系较好,对孙某的身份也没有猜疑,便于孙某交谈起来。一段时间后,孙某打着替刘某在市场问询古董价值的幌子,从刘某手中拿了一套青铜“鬼灶”、一个青铜鱼嘴瓶, 随后,将此古董交付孟某倒卖。孟某将青铜“鬼灶”以3万元的价格卖于侯某。孙某、乔某、孟某3人将所得赃款私分,青铜鱼嘴瓶则由孙某据为己有藏匿于家中。卖完古董第二天,孙某离开榆林去铜川打工,期间刘某打电话询问古董情况,孙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换手机号致使刘某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刘某询问乔某、孟某,2人也以不知情为由推脱。
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乔某已被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分局刑事拘留,孟某、侯某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