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消息:一艘中国货轮2月15日在俄罗斯纳霍德卡港附近沉没,船上10名中国船员中有3人获救,其余7人失踪。俄媒称,这艘船沉没前遭到了俄边防军的开火。据最新消息,俄罗斯检察官说,开火命令是俄联邦安全局下达的。据报道,符拉迪沃斯托克地方检察官亚历山大·塞伦特索夫(AlexanderSelentsov)对国际文传电讯社说,目前军方检察官正在领导调查此事。他辩解说,俄边防军曾通过无线电、闪光信号、旗语以及开枪警告等方式多次警告“新星号”船长,要求其停船,但遭到了“新星号”的拒绝。
塞伦特索夫透露,俄边防军接到了联邦安全局开火的命令。他说,俄边防军在通过无线电发出警告后,便向“新星号”开火。塞伦特索夫称,只有这样才能使“新星号”停船。
外交部:中方已就货轮遇险再次向俄紧急交涉
北京2月19日电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19日表示,中方已就“新星”号货轮(挂塞拉利昂旗的中资货轮)遇险事再次向俄罗斯驻华使馆提出紧急交涉。
姜瑜是在回答记者有关提问时做出上述表示的。
有记者问:有报道称,在俄罗斯海域遇险的“新星”号货轮系遭到俄方炮击后遇险,中方是否就此向俄方提出了交涉?处理情况如何?
姜瑜说,19日,外交部领事司负责人已就“新星”号货轮遇险事再次向俄罗斯驻华使馆公使衔参赞提出紧急交涉。中方表示,据有关媒体报道,该船是遭到俄罗斯边防警卫队舰艇数次炮击后倾斜沉没,造成中方船员重大伤亡。中方对此高度关注,要求俄方抓紧搜救失踪船员,认真负责地对事故原因从速进行彻底、详细调查,并尽快将结果通报中方。中国驻俄罗斯使馆和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已同时向俄方有关部门提出交涉。
姜瑜说,俄方表示高度重视中方关切,俄罗斯有关部门已开始对此次事故中相关执法机构的执法行为进行调查,并允向中方及时通报。
俄外交部声明:俄边防军击沉“新星”号合法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梁小逸报道对于中国“新星”号货船被俄罗斯边防军击沉一事,俄罗斯外交部于2月19日发表声明说,俄边防军开火行为是合法的。声明同时声称,“新星”号沉没并致多名中国船员遇难的责任全应由其船长承担。
俄《国际文传电讯社》2月19日报道,俄外交部发言人安德烈·涅斯特林科说:“对于此事引发的悲剧我们深表遗憾。但全部事件责任应由‘新星’号船长承担,他的行为完全是不负责任的。”
涅斯特林科说:“鉴于‘新星’号货船违反了国家边界制度并非法通过俄联邦水域,俄边防船13日凌晨赶到并要求其停船。在用尽一切手段后,当地时间10:10分边防船实施开火警告,但‘新星’号船长继续前进,船员对此也没任何反应。”
涅斯特林科表示,俄边防船10:51分又“被迫”开火仍无法阻止中国货船(俄军舰击沉中国货船专题报道)。当天17:00边防军“被迫”向中国货船驾驶室开火,最终货船停止前进。他认为,中方船长对俄方几小时的警告信号置之不理,不执行俄方合法的停船要求。当船在恶劣天气下开始下沉时,俄方有两艘巡逻舰和一艘救援船参与了救助中方船员的行动。但由于风浪太大,救援船只无法接近出事的“新星”号货船。由此导致8名船员下落不明,或已遇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