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听取了有关部门关于处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乌鲁木齐“七·五”事件有着深刻的政治背景,是境内外“三股势力”精心策划和组织的一起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给各族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给当地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破坏。事件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军队和武警部队紧紧依靠各族干部群众,做了大量艰苦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维护和保持新疆社会大局稳定,是当前新疆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要巩固和发展前一段工作成果,坚持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依法坚决打击打砸抢烧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严密做好各项防范工作,严防敌对势力破坏民族团结,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加强舆论引导,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要孤立打击极少数,团结教育争取大多数。对这起事件的策划者、组织者及骨干分子,对严重暴力犯罪分子,必须依法严厉打击。对被煽动、被蒙蔽的一般群众,要切实做好教育管理工作。对遇害者家属、受到伤害的无辜群众、财产遭受损失的群众,要开展走访慰问,认真做好善后、救治、安抚、帮扶工作,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动新疆各级党政机关、农村基层组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等的党员干部组成工作组,深入基层开展工作,把工作做实做细,努力把党和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人。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各级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在关键时刻经受住考验。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群众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紧紧依靠各族人民群众,形成维护社会稳定的强大力量和牢靠基础。特别是要在新疆各族干部群众中强调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坚决服从维护社会稳定这个大局。
会议强调,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大力发扬新疆各族干部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倍加珍惜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不传谣、不信谣,不受挑拨煽动,不参与违法活动,坚决同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会议号召,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对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加强协调,形成做好工作的合力。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团结带领群众坚决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 (责任编辑:陈瑜)